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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制执行三起环境污染案件

用司法途径有力推进我市环境执法,保障我市的蓝天碧水,日前,我市由环保部门集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三起环境污染案件,经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结。

2018年初,原市环保局琅琊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全市浴室现场大检查时,发现三家浴室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违反了相关规定,污染了我市的大气环境。综合裁量三家浴室的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等情节后,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三家浴室分别处以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该三家浴室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环保部门遂于去年9月份向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琅琊区人民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及时对案卷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审查后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定。最终该三家浴室如期全额给付了执行款,使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执行。

责任编辑: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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