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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可享阶段性政策优惠

今年3至5月份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至1%

滁州网讯(记者王太新)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好转,我市个体工商户开始复工复业。3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滁州市税务局发布一条好消息:自3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3%降至1%,下调2个百分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业复工复业。

据了解,根据以往的税收政策,我市对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次实施阶段性政策,将有力减轻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业的负担,提振他们的发展信心。据市税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以一家月销售额为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为例,增值税降低2%后,该个体工商户在优惠期3个月内将少交增值税1.2万元。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为全市个体工商户节省出2.7亿元。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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