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我在凤阳县看见被执行人的轿车了,请你们速来处置。”6月9日中午,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在问明所在位置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迅速向毗邻的凤阳县进发。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在定远县从事养殖的许某,陆续从某饲料公司购买饲料,经双方结算许某尚欠某饲料公司饲料款37.9万元,许某出具借条。后因许某未依约偿还某公司饲料款,经某饲料公司多次催要,截至2019年5月许某尚欠某饲料公司28万元。随后,某饲料公司将许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许某支付饲料款,判决生效后,许某未履行,某饲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也未能找到许某的下落。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查询,发现许某名下除一辆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6月9日中午,某饲料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许某车辆在凤阳某乡镇出现,立即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在到达执行现场后,法官们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随后成功将车辆扣押回法院。为保障申请人权益,下一步该院将对该车辆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 (丁岚 记者胡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