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阶段 再出发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 打赢三大攻坚战 > 正文

【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多项发力”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滁州网讯(王 军 记者王太新)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纵深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形成规模庞大的扶贫资产。如何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我市加快探索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着力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用好扶贫资产,助力脱贫攻坚。

制度统领。全市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均出台了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产管理体系、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其区域内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入账、指定专人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同时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各方权责。

运营规范。经营性资产不得闲置,并明确经营性资产经营方式只能由资产所有者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确定经营者。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经营性固定资产,通过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经营的,要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通过村集体自身经营的,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村集体负责管护责任。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实行“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集体经营性资产年收益率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6%。此外规定,经营性资产收益大部分要用于贫困户受益,主要用于贫困户分红及农村保洁、保绿、治安、护路、护林、护水等公益性岗位开发。

风险稳控。明确规定经营类扶贫资产要有等价值的实物抵押,以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同时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产权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及时组织第三方对资产进行处置和报备,以确保资产处置程序符合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扶贫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