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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滁州在行动

清理市场环境,倡导消费意识,守住销售流通关键阵地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我市在行动

滁州网讯 当前,一场旨在保护与修复母亲河生态的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正在进行。长江禁捕,一方面要禁止捕捞,一方面也要“管住市场”。

近日,为落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抓住关键环节,强监管、严执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斩断市场销售链条,确保实现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

从招牌到菜单,全面清“渔”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照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在业的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要求排查出的企业及时变更登记。清理广告宣传用语,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和菜单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不得书面或口头以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据悉,全市注册登记名称含有“江鲜”“江鱼”字样的市场主体6家,名称含“渔港”字样5家,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捕捞”16家,名称和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加工企业9家,注册登记水产品批发零售企业8家,经营范围中含有水产品销售的经营户1339家,含有“江鲜”“长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网店16家,经实地逐户核查,督促整改到位220个问题,变更、注销含“江鲜”“捕捞”等名称的经营主体11家,拆除店招、店牌18块,整改餐单22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7518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54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交易信息5条,监测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线索3条。

从市场到餐桌,彻底禁“渔”

针对相关产品流通的重点场所、网络平台、市场准入环节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经营范围和宣传广告审查,严禁采购、加工、经营、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查处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信息、广告,实现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形成从“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公安、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同时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查。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256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14家、水产品销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1632户、水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724家、餐饮服务单位2905家。

商家到消费者,自觉拒“渔”

为全力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长江流域全面禁渔消费者勿再购买‘江鲜’消费提示”,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度;通过政策解读、发布行政告诫书、签订“三不”经营承诺书,引导行业自律,全链条压实责任;强化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财政等部门协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张贴“禁捕”通告400份,“禁售”行政告诫书9000余份,签订《禁捕禁售承诺书》800余份,大力营造“禁捕就是保护、捕捞就是违法”的社会共识。

(何 磊 记者刘 晨)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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