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后,却不履行和解条约。近日,南谯法院对一名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老赖”予以司法拘留15天。
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张某向王某借款并约定利息,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本息计12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四查”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将其拘传至法院,通过沟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但在和解期间并未按时足额归还欠款。近日,执行法官再次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经过长时间的调解,被执行人仍以没有钱为借口拒绝按期履行,针对被执行人强硬的态度,南谯法院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天晚上将被执行人移送看守所办理了拘留手续。
南谯法院将加大跟踪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打击到底,尽快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王露露 记者胡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