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我先给付2万元,余款按期还,请解封我公司账户!”10月15日,被执行人俞某到天长法院找到法官。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执行法官将俞某公司账户解封。
俞某因经营需要,自2016年起,从吴某处分批采购电线,截至2018年2月,双方对账,俞某共欠货款100875元,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到后,俞某一直未见行动。吴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自愿放弃货款10875元,余款9万俞某分四期给付。协议生效后,俞某未按约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俞某尽快还款,俞某一直不为所动。经网查,俞某银行账户上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予以冻结,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账户被冻后,俞某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俞某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协商还款。执行法官当即通知申请人前来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从公司账户扣划2万元,余款俞某按期给付。
(王建萍 全媒体记者胡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