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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首创“变客为主”式联动执行模式

滁州网讯 “刘法官,这次‘猎鹰’行动声势大、见效快,真没想到汪某某周六就把剩余的5.7万元案款送来了,我这案件了了,心里也踏实了。”11月14日上午9时许,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里,申请人一边仔细地数着被执行人交来的钱款,一边感叹道。

11月11日起,琅琊法院联合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之“猎鹰”行动。慑于“猎鹰”行动的强大攻势,截至11月14日,陆续有8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申请人或承办法官,要求自动履行,履行金额32.42万元。

为凸显公安在查人找物方面的优势,此次“猎鹰”行动转变工作思路,将指挥部设在琅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早上6时整,63名公安干警、40名法院干警、17个行动小组,采取“3+1+1”模式,即每个小组配备“3名公安干警、1名法院干警和1台执行车辆”展开拉网式集中执行。这场“声势浩大”“变客为主”式联动执行,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行动分两批进行,实行派单制,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干警将第一批被控制的被执行人集中带至琅琊公安分局羁押室后,再“领单”统一行动,全员投入第二批查人找物行动,行动当天前3小时共拘传25人。

清单任务清零后,集中对25名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和核酸检测,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截至11月14日,此次行动共执结案件34件,执行到位金额117.52万元,对10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4.8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汪玉芳 沈泽晨)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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